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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自己,真的很生氣..
那種生氣,有很深的無奈以及莫名其妙..
還是該怪自己就裝做不知道,得過且過..
還是該怪自己不要去做查詢的動作就好..
可是怎麼能這樣呢??
這是關係到自己的權益,總不能什麼都不了解吧!!
所以,了解了之後,就成了現在生氣的自己..
人和人分手之後,真的有許多麻煩的事..
如果曾住在一起也就更麻煩了..
什麼東西該留著??什麼東西該帶走??
都是一個很難去下的定義..
我是一個超級懶得去分什麼你的我的的一個懶人..
所以,我就只帶走了自己的衣服,鞋子及一些照片..
(因為自己要穿,留在那裡最後的下場也慬可能只是被當作垃圾丟掉)
當初從自己家裡出走所帶去和人同居的東西,就沒什麼拿了..
也許沒必要,也許不值錢,也許不用那麼計較,也許就是懶..
東西可以這樣隨便的處理..
但有關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東西就不太能這樣隨便..
想處理清楚原因很簡單明白..
不想以後有機會再因為這些小事見面(自己不想見,對方當然也不會想)
不想以後忽然有什麼天外掉下來一筆的事情..
但是,我還是拖了一段時間才去處理那早該就要處理的事情..
若不是因為旁人的奇怪言論,我可能還是會再拖下去..
那種感覺就像前面提到的,因為不想計較那麼清楚,因為懶..
本來也是可以和對方碰頭一起把事情給處理..
但因旁人來嗆聲對方早已有新女友,也把我當屁什麼的話等等..
心裡第一個想法是:莫名其妙,她有女友天經地義,何必特地來宣告..
再來是:真的需要快把剩下這最後一件可能二人有點關係的事情給解決,省得又有奇怪的風花雪月之事跑出來..
最後就是因對方有女友了,就更無需再有機會碰頭,甭惹事端..
這就是我決定自己先去把電話及網路辦停機的原因..
(就像朋友及媽說的,早該辦了,何必心軟拖到讓對方有傷你的機會)
而當天,我就先付了毀約金及她們一些通話的費用,才能得以辦了停機..
但因有網路的關係,還必須繳回設備到中華電信..
否則,是要再罰三千多元不等的金額..
所以呢..我就傳了簡訊過去給對方告知我辦停機這件事..
也告知對方中華電話會於大約何時過去收設備..
希望她們有人在家..
就這樣,這件事就暫時不了了之了..
而今天,因為想到了上次中華電信小姐叫我十一月要再補一次帳單(因為應該還有最後一期的一些通話費要繳,週期性的關係)
所以,我上網補了..
然後,就出現讓我很莫名其妙又生氣的事..
”市內電話賠償,修配等費用 三千多元”
我當然是打電話馬上去問這筆是什麼莫名其妙的東西啊..
答案是:”你的網路設備還沒歸還”
怎麼會這樣?
啊我不是都告知對方了..
就算人家去收時,她們沒有人在家..
不是也應該利用她們服務業的休假日去一趟中華電信作歸還的動作就好了嗎??
不用她們付任何錢..最麻煩的事也都我這裡處理好了..
就這樣一個歸還的動作為什麼都不做..有那麼困難嗎??
反正不是她們的名字,就放著給它罰錢嗎??
我到底那裡還做得不夠厚道..
我什麼錢都繳好了,就請對方補一個動作而已..
然後,最後落得下場是還必須自己去承擔這剩下的錢嗎??
我想,重要的不是錢..
重要的是那種什麼都弄好,就差對方臨門一腳的討厭感..
我真的不想像有些人..
要和人分手時就罵人,打人,口出惡言什麼賤女人等等的..
但不可否認的,我現在真的生氣..
真的覺得很不負責任..
以前和對方在一起,不管好的壞的,我都不想再提..
因為沒必要,自己不需要,對方也不會在乎..
所以,我刪了這裡所有的過去..
但今天真的有一種感覺..
若不是我在那段感情中成了那種什麼都要替對方先設想到,先做的到女人..
就不會有我自己找來的罪受..
所以,我和對方之間,扣掉外遇的成份來說,對方是沒有錯的..
只是,連到都分手快十個月了,對方也有新女友了..
為什麼在處理這種很簡單的事情,都能弄得感覺那麼差..
不是應該早就該跳脫出個人情緒,而只是單純的處理一件事嗎??
還是,我想把自己的生活弄得簡單清楚..
這樣的出發點會有錯嗎??
是不是,在感情上認栽了..
而在這件事上,自己也得認栽嗎??
現在的自己,真的很生氣..那種生氣,有很深的無奈以及莫名其妙..
還是該怪自己就裝做不知道,得過且過..
還是該怪自己不要去做查詢的動作就好..
可是怎麼能這樣呢??
這是關係到自己的權益,總不能什麼都不了解吧!!
所以,了解了之後,就成了現在生氣的自己..
人和人分手之後,真的有許多麻煩的事..
如果曾住在一起也就更麻煩了..
什麼東西該留著??什麼東西該帶走??
都是一個很難去下的定義..
我是一個超級懶得去分什麼你的我的的一個懶人..
所以,我就只帶走了自己的衣服,鞋子及一些照片..
(因為自己要穿,留在那裡最後的下場也慬可能只是被當作垃圾丟掉)
當初從自己家裡出走所帶去和人同居的東西,就沒什麼拿了..
也許沒必要,也許不值錢,也許不用那麼計較,也許就是懶..
東西可以這樣隨便的處理..
但有關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東西就不太能這樣隨便..
想處理清楚原因很簡單明白..
不想以後有機會再因為這些小事見面(自己不想見,對方當然也不會想)
不想以後忽然有什麼天外掉下來一筆的事情..
但是,我還是拖了一段時間才去處理那早該就要處理的事情..
若不是因為旁人的奇怪言論,我可能還是會再拖下去..
那種感覺就像前面提到的,因為不想計較那麼清楚,因為懶..
本來也是可以和對方碰頭一起把事情給處理..
但因旁人來嗆聲對方早已有新女友,也把我當屁什麼的話等等..
心裡第一個想法是:莫名其妙,她有女友天經地義,何必特地來宣告..
再來是:真的需要快把剩下這最後一件可能二人有點關係的事情給解決,省得又有奇怪的風花雪月之事跑出來..
最後就是因對方有女友了,就更無需再有機會碰頭,甭惹事端..
這就是我決定自己先去把電話及網路辦停機的原因..
(就像朋友及媽說的,早該辦了,何必心軟拖到讓對方有傷你的機會)
而當天,我就先付了毀約金及她們一些通話的費用,才能得以辦了停機..
但因有網路的關係,還必須繳回設備到中華電信..
否則,是要再罰三千多元不等的金額..
所以呢..我就傳了簡訊過去給對方告知我辦停機這件事..
也告知對方中華電話會於大約何時過去收設備..
希望她們有人在家..
就這樣,這件事就暫時不了了之了..
而今天,因為想到了上次中華電信小姐叫我十一月要再補一次帳單(因為應該還有最後一期的一些通話費要繳,週期性的關係)
所以,我上網補了..
然後,就出現讓我很莫名其妙又生氣的事..
”市內電話賠償,修配等費用 三千多元”
我當然是打電話馬上去問這筆是什麼莫名其妙的東西啊..
答案是:”你的網路設備還沒歸還”
怎麼會這樣?
啊我不是都告知對方了..
就算人家去收時,她們沒有人在家..
不是也應該利用她們服務業的休假日去一趟中華電信作歸還的動作就好了嗎??
不用她們付任何錢..最麻煩的事也都我這裡處理好了..
就這樣一個歸還的動作為什麼都不做..有那麼困難嗎??
反正不是她們的名字,就放著給它罰錢嗎??
我到底那裡還做得不夠厚道..
我什麼錢都繳好了,就請對方補一個動作而已..
然後,最後落得下場是還必須自己去承擔這剩下的錢嗎??
我想,重要的不是錢..
重要的是那種什麼都弄好,就差對方臨門一腳的討厭感..
我真的不想像有些人..
要和人分手時就罵人,打人,口出惡言什麼賤女人等等的..
但不可否認的,我現在真的生氣..
真的覺得很不負責任..
以前和對方在一起,不管好的壞的,我都不想再提..
因為沒必要,自己不需要,對方也不會在乎..
所以,我刪了這裡所有的過去..
但今天真的有一種感覺..
若不是我在那段感情中成了那種什麼都要替對方先設想到,先做的到女人..
就不會有我自己找來的罪受..
所以,我和對方之間,扣掉外遇的成份來說,對方是沒有錯的..
只是,連到都分手快十個月了,對方也有新女友了..
為什麼在處理這種很簡單的事情,都能弄得感覺那麼差..
不是應該早就該跳脫出個人情緒,而只是單純的處理一件事嗎??
還是,我想把自己的生活弄得簡單清楚..
這樣的出發點會有錯嗎??
是不是,在感情上認栽了..
而在這件事上,自己也得認栽嗎??
那種生氣,有很深的無奈以及莫名其妙..
還是該怪自己就裝做不知道,得過且過..
還是該怪自己不要去做查詢的動作就好..
可是怎麼能這樣呢??
這是關係到自己的權益,總不能什麼都不了解吧!!
所以,了解了之後,就成了現在生氣的自己..
人和人分手之後,真的有許多麻煩的事..
如果曾住在一起也就更麻煩了..
什麼東西該留著??什麼東西該帶走??
都是一個很難去下的定義..
我是一個超級懶得去分什麼你的我的的一個懶人..
所以,我就只帶走了自己的衣服,鞋子及一些照片..
(因為自己要穿,留在那裡最後的下場也慬可能只是被當作垃圾丟掉)
當初從自己家裡出走所帶去和人同居的東西,就沒什麼拿了..
也許沒必要,也許不值錢,也許不用那麼計較,也許就是懶..
東西可以這樣隨便的處理..
但有關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東西就不太能這樣隨便..
想處理清楚原因很簡單明白..
不想以後有機會再因為這些小事見面(自己不想見,對方當然也不會想)
不想以後忽然有什麼天外掉下來一筆的事情..
但是,我還是拖了一段時間才去處理那早該就要處理的事情..
若不是因為旁人的奇怪言論,我可能還是會再拖下去..
那種感覺就像前面提到的,因為不想計較那麼清楚,因為懶..
本來也是可以和對方碰頭一起把事情給處理..
但因旁人來嗆聲對方早已有新女友,也把我當屁什麼的話等等..
心裡第一個想法是:莫名其妙,她有女友天經地義,何必特地來宣告..
再來是:真的需要快把剩下這最後一件可能二人有點關係的事情給解決,省得又有奇怪的風花雪月之事跑出來..
最後就是因對方有女友了,就更無需再有機會碰頭,甭惹事端..
這就是我決定自己先去把電話及網路辦停機的原因..
(就像朋友及媽說的,早該辦了,何必心軟拖到讓對方有傷你的機會)
而當天,我就先付了毀約金及她們一些通話的費用,才能得以辦了停機..
但因有網路的關係,還必須繳回設備到中華電信..
否則,是要再罰三千多元不等的金額..
所以呢..我就傳了簡訊過去給對方告知我辦停機這件事..
也告知對方中華電話會於大約何時過去收設備..
希望她們有人在家..
就這樣,這件事就暫時不了了之了..
而今天,因為想到了上次中華電信小姐叫我十一月要再補一次帳單(因為應該還有最後一期的一些通話費要繳,週期性的關係)
所以,我上網補了..
然後,就出現讓我很莫名其妙又生氣的事..
”市內電話賠償,修配等費用 三千多元”
我當然是打電話馬上去問這筆是什麼莫名其妙的東西啊..
答案是:”你的網路設備還沒歸還”
怎麼會這樣?
啊我不是都告知對方了..
就算人家去收時,她們沒有人在家..
不是也應該利用她們服務業的休假日去一趟中華電信作歸還的動作就好了嗎??
不用她們付任何錢..最麻煩的事也都我這裡處理好了..
就這樣一個歸還的動作為什麼都不做..有那麼困難嗎??
反正不是她們的名字,就放著給它罰錢嗎??
我到底那裡還做得不夠厚道..
我什麼錢都繳好了,就請對方補一個動作而已..
然後,最後落得下場是還必須自己去承擔這剩下的錢嗎??
我想,重要的不是錢..
重要的是那種什麼都弄好,就差對方臨門一腳的討厭感..
我真的不想像有些人..
要和人分手時就罵人,打人,口出惡言什麼賤女人等等的..
但不可否認的,我現在真的生氣..
真的覺得很不負責任..
以前和對方在一起,不管好的壞的,我都不想再提..
因為沒必要,自己不需要,對方也不會在乎..
所以,我刪了這裡所有的過去..
但今天真的有一種感覺..
若不是我在那段感情中成了那種什麼都要替對方先設想到,先做的到女人..
就不會有我自己找來的罪受..
所以,我和對方之間,扣掉外遇的成份來說,對方是沒有錯的..
只是,連到都分手快十個月了,對方也有新女友了..
為什麼在處理這種很簡單的事情,都能弄得感覺那麼差..
不是應該早就該跳脫出個人情緒,而只是單純的處理一件事嗎??
還是,我想把自己的生活弄得簡單清楚..
這樣的出發點會有錯嗎??
是不是,在感情上認栽了..
而在這件事上,自己也得認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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